何謂外國代理人登記法?

中國國情

發布時間: 2019/07/21 18:47

最後更新: 2021/02/07 16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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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定義

美國於1938年為遏止納粹德國的影響,通過《外國代理人登記法》,要求任何代表外國政府,試圖影響美國決策者或公眾觀點的組織和個人,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登記,定期披露其年度預算和支出、與委託人的關係及其他信息等,並在發表的材料中註明是外國代理人。

■知多啲

美國當局很少引用《外國代理人登記法》(Foreign Agents Registration Act,簡稱FARA)這條法規,但在俄羅斯涉嫌干預2016年大選後,美國加強執行FARA。2017年美國國會的一份報告更直指,中國官媒涉參與間諜和政治宣傳,促有關媒體僱員登記為外國代理人。

在中美角力升級、美國當局的施壓下,除了中國CGTN美國分台外,官方《中國日報》、《人民日報海外版》和《新民晚報》據報已按FARA註冊。新華社亦被要求註冊為外國代理人,但未知是否已經登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