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謂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?
金融財經
發布時間: 2018/12/11 20:01
最後更新: 2021/02/07 18:31
■定義
大蕭條(Great Depression)期間,美國大量銀行倒閉,為恢復國民對銀行體系的信心,國會在1933年通過銀行法(又稱Glass-Steagall法),設立存款保障制度,並依法成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,由5人組成的理事會負責管理,當中包括貨幣監理署總監、儲蓄管理辦公室主任及由總統任命的其餘3名理事(包括理事會主席)。
■知多啲
法例要求聯邦儲備體系內其會員銀行,必須參加存款保障計劃,體系以外的州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也可自願參加,時至今日,新成立的銀行都必須投保;其實,美國國內幾乎所有銀行都有參加此計劃。FDIC對每個户口的最高保險金額為10萬美元,至金融海嘯爆發後,每戶保障金額上限提升至25萬美元,至2009年底為止。